守护生命安全,有限空间安全警钟长鸣

发布时间:2024-05-31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接触到各种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储罐、密闭车间等。这些空间虽然面积有限,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不堪设想。今天,我们就通过事故案例,来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法律意识。

 

事故概况

 

 

 2023年4月18日,某资源发展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在脱硫车间进行抽水检修的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的“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操作,导致事故发生,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49多万元。

 

 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检修人员郝某某穿戴防护服下到脱硫池底对脱落管道进行捆绑,在捆绑过程中,郝某某突然晕倒。施救人员发现人员中毒昏迷后,未佩戴符合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便盲目施救,导致吸入有毒气体中毒死亡。

 

应急部回复:

  该资源发展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罚款120万元;依据该法第九十五条,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处罚款10.265万元。

 

专家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较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某资源发展公司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发生和人员死亡,对事故发生和后果扩大负有责任,应当依据本条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较大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本案中,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张某某,未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发生险情后盲目组织施救,对事故发生和扩大伤亡负有责任,应当依据本条进行处罚。

关键词: 守护生命安全,有限空间安全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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